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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部发布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相关意见
发布时间:2022/7/21  浏览次数:4557次  字号:   双击自动滚屏

水利部发布《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
531日,水利部发布《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提出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,拓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筹措渠道,推进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。主要涉及六大领域:国家水网重大工程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、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、河湖生态保护修复、智慧水利建设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坚持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,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。创新体制机制和投融资模式,完善社会资本投入的合理回报机制,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和创新动力。

二、主要领域

国家水网重大工程,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,农村供水工程建设,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,河湖生态保护修复,智慧水利建设。

三、合作方式

(一)采取分类选择合作模式。通过特许经营、购买服务、股权合作等方式,灵活采用建设-运营-移交(BOT)建设一拥有一运营-移交(BOOT)建设一拥有一运营(BOO)移交-运营-移交(TOT)等模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。

(二)综合利用水利枢纽。对水力发电、供水等经营性模块,可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,落实水价、电价等政策,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权益。

(三)供水、灌溉类项目。对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,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,统一供水设施运行服务标准,推广城乡供水同城、同网、同质、同价、同管理。水费收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, 采用“使用者付费”模式、“使用者付费+可行性缺口补贴”模式。

四、重点工作

深化项目前期论证工作,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,严格履行审核决策程序,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,依法合规组建项目法人,加强项目建设运营管理,健全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。

五、政策支持

(一)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,采取直接投资、投资补助、资本金注入、财政贴息、以奖代补、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,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。

(二)推动建立合理回报机制。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,科学核定定价成本,合理确定盈利水平,鼓励实行供需双方协商定价。积极推动供需双方签订框架协议,约定意向价格。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,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,转让节约的水权获得合理收益。